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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李庆雷教授是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学院副院长、云南省旅游学术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策划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策划人才网授课专家。他秉持“智创兴旅”的理念,立足西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以文旅产业观察员、体验员、评论员的角色,长期从事旅游开发策划规划领域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并以学术期刊、会议论坛、行业报纸及网络平台为阵地,发表自己的观点。《中国旅游报》是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旅游行业唯一全国性专业报纸,李庆雷副秘书长作为“视野”版特约作者,发表了 60 余篇文章,涉及旅游新趋势研判、旅游新经验总结、旅游新业态观察等诸多领域。

  正文:


  文化院落是指依托历史文化聚落的传统民居建筑,兼顾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需求改造而成的具有文化保护、传承、展演、体验、创意、交流、推广等功能的围合式文化旅游空间。它既体现了我国独特的庭院文化,又让无形文化变得可体验,还为游客和居民提供了文化休闲场所。这一新事物发轫于丽江古城,是文化润城、旅游提质、守正创新的重要举措,为全国各地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传统村落“四名一传”探索出了一种文旅融合的新模式。

  一、文化院落的产生与发展

  文化院落与传统博物馆、主题民宿、游客服务中心等形式不同,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原生性。文化院落依托的空间通常为传统民居而非新建场所,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有利于给游客留下“真实”的印象和感受。二是闭合性。文化院落不同于现代城镇的沿街店铺,是相对封闭的空间,与外部空间有明确的边界(通常是院墙),为创设沉浸式体验提供了条件。三是创造性。文化院落需要利用原空间进行内容生产,“生产什么”“谁来生产”“如何生产”等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从策划、设计、收藏、布展到解说、表演、服务等环节都体现了创造性。四是综合性。文化院落立足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根据实际融入展示、表演、研究、传播、交流、学习、体验、创意等功能,有的还提供休闲、购物等延伸服务。五是公益性。文化院落主要是由政府部门利用公共资源和财政资金向居民和游客提供免费参观、预约讲解、学习培训等公共服务的场所,运营方式与服务项目以社会效益为根本遵循,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

  作为一个新概念,文化院落的首次规模化实践是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的大研古镇(亦即通常意义上的“丽江古城”)。它之所以首先在这里得以生根发芽,是由丽江古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属性决定的,同时受到社会各界对丽江古城过度商业化批评及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推动,还受到古城内某些院落(如大研古乐会、东巴纸坊、纳西喜院等)文化展演与功能创新的启发,可以视为“走进纳西人家”系列院落的升级迭代版。当然,这也离不开一个前提条件: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以下简称“丽江古城管理局”)拥有一批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交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再利用。

  截至目前,丽江古城管理局共推出了27个文化院落,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与私人博物馆(如文昌宫、恒裕公民居博物馆)、名人故居与历史事件纪念馆(如顾彼得旧居、红军长征过丽江指挥部纪念馆)、书斋书店书院(如雪山书院、三联韬奋书店)、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场所(如天地院、“手道丽江”民间手工艺术馆)、现代文学艺术创作展示空间(如十月文学馆、老木艺术空间)等。这些文化院落可以分为传统型、提升型、创新型三种,也标志着文化院落产生发展的三个阶段。所谓传统型是原来已有的具有文化气息和参观功能的建筑空间,如文昌宫、和志刚书斋、王家庄教堂、顾彼得旧居等。其特点是已经对外开放多年,展示方式单一,服务项目不多,有的甚至不是依托院落,只能算是文化院落的雏形。从2016年起,丽江古城管理局为了更好地满足新时期的旅游需求,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尝试与丽江市纳西文化传习协会等机构合作,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引入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研发能力的文创企业,运用新理念来设计改造传统庭院,赋予新内容,增添新功能,产生了提升型的文化院落,也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化院落。如2016年开放的喜鹤·纳西人家和纳西象形文字绘画体验馆、2017年开放的天地院等。2020年以来,文化院落的主题特色、资源整合范围、技术运用、服务功能得到拓展,一批创新型文化院落应运而生。如2021年1月开馆的徐霞客纪念馆充分运用了多媒体及数字技术,同年开业的三联韬奋书店则从书籍销售业务延伸到了文创产品零售、饮品加工销售、定制活动服务等。

  二、文化院落对“四名一传”文旅融合的意义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和传统村落数量庞大,分布广泛,是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它们具有不同的等级、规模和辐射范围,通常具有生活、集会、教育、交通、贸易、行政管理等功能。近年来,在坚定文化自信、发展创意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推进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的推动下,各地都较为重视古代聚落的旅游开发。但由于时代变迁,“四名一传”多数虽拥有文化内涵但缺乏体验对象和内容,有历史知名度但没有旅游吸引力。一方面是空有文化内涵但缺乏载体、无处安放,另一方面是游客渴求体验却无处寻觅、抱憾而归。欲解决这一问题,文旅融合就是基本路径。那么,文化与旅游在“哪里”融合呢?作为组成细胞的院落为其提供了空间载体或“容器”。

  对于“四名一传”来说,既有以街巷为代表的线性空间,更有以庭院为代表的点状空间。院落是“四名一传”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符号之一,具有其他现代建筑不可比拟的氛围和意义。受各类保护政策的约束,这类建筑又不能随意处置,用于地产开发、工业生产或纯商业经营。通过租赁、置换、收购等方式,将区位、面积、空间结构符合要求的院落的使用权甚至所有权收归政府,利用原生的庭院来展示地方文化,有利于优化古代聚落空间资源的价值实现路径,让无形的文化内涵拥有适宜的展示场所,也解决部分建筑空间闲置和文化缺乏展示空间问题,为保护传统民居院落提供了新动能。在此基础上,通过创意设计、资料收集、展陈演示,将古城镇的文化内涵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可亲近、能互动的体验内容,实现文化的外化、显化和活化,让历史变得亲切,让文化变得鲜活,让民俗变得时尚。考虑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的多元化需求,还可以根据庭院大小和结构,由运营管理方整合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志愿者、学校、传媒机构等相关资源,策划组织文化研习、培训、创意、交流、推广等类型丰富的活动项目,完善导览、解说、游憩、体验等接待服务功能。

  在旅游业起步早、游客数量较多的地方,还能够吸引社区精英、文创企业和非营利组织,通过特许经营融入文化休闲功能,加快衍生产品的创意、研发与生产,打造文旅IP。旅游者除了像过去那样“走街串巷”之外,还有机会“登堂入室”,沉浸在院落与展陈创设的场景之中,跟文物对话,与古人神交,和居民互动。这提高了古代聚落型旅游地的文化含量,有利于稀释商业化带来的负面效应,还有利于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增加综合收入,不断提高旅游地体验度和游客满意度。此外,文化院落还为解决古代聚落文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问题提供了一种方案,有利于探索古代聚落型旅游地的软开发模式。

  一言以蔽之,文化院落是实现地方文化有形化、体验化、创意化的重要载体,是发展庭院经济、推进内容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基本抓手,是增加旅游纵深、加强文化交流、实现主客共享的综合空间,是提升文化公共服务、扩大宣传交流、整合外部资源的新兴平台,对于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丰富文旅融合路径具有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推进“四名一传”文化院落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实践来看,丽江古城文化院落建设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天地院“政府+协会”模式、喜鹤·纳西人家“政府+企业”模式、恒裕公民居博物馆“政府+社区精英”模式、十月文学馆“政府+外地非营利组织”模式受到各界关注,依托文化院落群推出的丽江古城历史溯源之旅、遗产探秘之旅、红色文化之旅、建筑体验之旅、非遗之旅、文创之旅、静心之旅被列为推荐线路,与文化展示点、书香古城体验点、特色文化主题客栈等一起,成为擦亮世界文化遗产金字招牌、加快旅游转型升级的新亮点。当然,任何新事物都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日益完善、走向成熟的过程,部分文化院落目前也出现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发展动能活力不足,创新研发水平不高,游客感知度、体验度、满意度偏低等。从新时期文旅融合的要求出发,文化院落未来发展中应注意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优化机制,激发活力。通过改革增加动能,依靠创新提高活力。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面向社会力量购买设计、展陈、解说等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文化院落的“软件”标准和总体品质。进一步探索文化院落的特许经营模式,选树类似大研古乐会宣科先生那样的“灵魂人物”,积极稳妥地引进有文化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多元化经营主体。

  第二,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强化“筑巢引凤”理念,建设高质量平台,吸引各方力量前来“唱戏”,将文化院落打造成有故事、有“演员”、有新意的新时代“体验式剧场”。结合所在城镇实际,依托大学生社会实践、党员“双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旅游义工等平台与人才,解决旺季从业人员不足、结构不优的问题。加强与社区文艺队、老年人协会、城镇非遗保护传承组织、县(市、区)文化艺术联合会、相关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活动,解决内容单一、活动缺乏、互动不足的问题。

  第三,服务市场,提升能力。在坚持公益属性的前提下,适当考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推进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庭院建筑的物理形态是围合的,但文化院落的运营管理绝不能自闭。须在做好基本服务的同时,加强市场调研,重视配套服务供给,推进衍生产品开发,拓展营收渠道,构建造血机制,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庭院剧场、乡愁书院、文化讲堂、非遗工坊、民间博物馆等都是可以考虑的具体形式,应结合文脉、需求和竞争态势进行选择。

  第四,创意转化,科技助力。文化院落只是一种形式或载体,其内容、场景、体验才是第一位的,这就无法离开创意和科技的赋能。文化资源只是原料或素材,通过文化创意,才能转化为具有文艺范的体验对象,产生吸睛效应。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能够增加历史文化场景的沉浸感与互动性,实现“古”与“今”的对接,激发青年消费群体的“打卡”意愿。吸引创意阶层参与,加大科技运用力度,是文化院落无缝对接旅游市场、深度融入旅游产业的必修课。

  第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文化和旅游消费需要引导,新生的文化院落离不开创造性的宣传营销,那些位于街巷深处、偏离主游线的文化院落尤是如此。应充分发挥地方文化“灵魂人物”和地方网络名人的影响力,灵活利用抖音、微信、小红书等新媒体及古城镇的智慧旅游平台,策划举办文化创意活动,完善交通导引标志,树立鲜明的主题形象,列为整体旅游线路的重要节点,不断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竞争力和影响力。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地理学部,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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